吃瓜一览:
- 1、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最新
- 3、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由谁制定
- 4、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立法目的
- 5、《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什么时间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
突发事件发生地[文]县级人民政府不[章]能消除或者不能[来]有效控制突发事[自]件引起的严重社[吃]会危害的,应当[瓜]及时向上级人民[网]政府报告。上级[文]人民政府应当及[章]时采取措施,统[来]一领导应急处置[自]工作。法律、行[吃]政法规规定由国[瓜]务院有关部门对[网]突发事件的应对[文]工作负责的,从[章]其规定;地方人[来]民政府应当积极[自]配合并提供必要[吃]的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瓜]突发事件应对法[网]是中国政府应对[文]突发事件的法律[章]基础,该法在最[来]近进行了更新。[自]新版突发事件应[吃]对法明确规定了[瓜]应急管理的职责[网]和任务,强化了[文]政府对应急管理[章]的领导和指挥,[来]加强了对突发事[自]件的预防和应对[吃]能力。新版法案[瓜]明确规定了应急[网]管理的机构设置[文],强化了突发事[章]件预警和信息发[来]布的要求。
需要市专业应急机构或事件主管单位调度有关部门、区政府相关单位联合处置的突发公共事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最新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对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的,从其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支持。第八条 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法律依据[自]】:《中华人民[吃]共和国突发事件[瓜]应对法》第三条[网] 本法所称突发事[文]件,是指突然发[章]生,造成或者可[来]能造成严重社会[自]危害,需要采取[吃]应急处置措施予[瓜]以应对的自然灾[网]害、事故灾难、[文]公共卫生事件和[章]社会安全事件。[来]
3、第一条 为规范突发事件[自]应急预案(以下[吃]简称应急预案)[瓜]管理,增强应急[网]预案的针对性、[文]实用性和可操作[章]性,依据《中华[来]人民共和国突发[自]事件应对法》等[吃]法律、行政法规[瓜],制订本办法。[网]
4、状态的失衡[文]性。将社会的正[章]常秩序看作是均[来]衡状态的话,那[自]么突发事件则使[吃]社会偏离正常发[瓜]展轨道而出现了[网]失衡。《中华人[文]民共和国突发事[章]件应对法》第五[来]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自]作实行预防为主[吃]、预防与应急相[瓜]结合的原则。
5、法律依据:[网]《中华人民共和[文]国突发事件应对[章]法》第四十八条[来] 突发事件发生后[自],履行统一领导[吃]职责或者组织处[瓜]置突发事件的人[网]民政府应当针对[文]其性质、特点和[章]危害程度,立即[来]组织有关部门,[自]调动应急救援队[吃]伍和社会力量,[瓜]依照本章的规定[网]和有关法律、法[文]规、规章的规定[章]采取应急处置措[来]施。
6、突发事件应对法的总体思路包括如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的位置;坚持有效控制危机和最小代价原则;对公民权利依法予以限制和保护相统一;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和综合协调的突发事件应对体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由谁制定
1、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的确定部门制定。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2、突发事件的[自]分级标准由国务[吃]院或者国务院的[瓜]确定部门制定。[网]根据我国相关法[文]律规定 突发事件应对工[章]作实行预防为主[来]、预防与应急相[自]结合的原则。国[吃]家建立重大突发[瓜]事件风险评估体[网]系,对可能发生[文]的突发事件进行[章]综合性评估,减[来]少重大突发事件[自]的发生,最大限[吃]度地减轻重大突[瓜]发事件的影响。[网]
3、根据突发事[文]件应对法,由国[章]务院负责制定国[来]家突发事件。突[自]发事件 是指突然发生,[吃]造成或者可能造[瓜]成严重社会危害[网],需要采取应急[文]处置措施予以应[章]对的自然灾害、[来]事故灾难、公共[自]卫生事件和社会[吃]安全事件。界定[瓜]方式 在人类历史上,[网]突发事件始终伴[文]随着人类社会的[章]发展。
4、法律分析:突发事件的分级标准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的确定部门制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五条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突发事件应对法的主要立法目的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突发事件应对法[来]的立法宗旨是([自])和减少突发事[吃]件的发生。
目的是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什么时间施行?
1、【答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瓜]共和国突发事件[网]应对法》已由中[文]华人民共和国第[章]十届全国人民代[来]表大会常务委员[自]会第二十九次会[吃]议于2007年[瓜]8月30日通过[网],现予公布,自[文]2007年11[章]月1日起施行。[来]
3、法律分析:[自]《中华人民共和[吃]国突发事件应对[瓜]法》已由中华人[网]民共和国第十届[文]全国人民代表大[章]会常务委员会第[来]二十九次会议于[自]2007年8月[吃]30日通过,现[瓜]予公布,自20[网]07年11月1[文]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法律共七章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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