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大事,慎之又慎!上海唐女士为省16万税费陷困境
购房对于每个家庭而言都是一件举足轻重的大事,涉及大额资产交易,务必谨慎行事。近日,上海的唐女士一家为了节省16万的税费,结果却官司缠身,甚至可能失去已购房产。
2019年,唐女士的父母在拆迁后打算购买一套房子,与女儿和外孙同住。经过房产中介的介绍,他们选中了一套80平米的房源,卖家是余女士。由于该房产当时交易未满三年,存在16万的税费。为了避税,双方商定延缓一年过户。随后,唐女士与余女士在2019年8月底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300万房款,并约定过户后再支付剩余的10万。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需在2020年10月20日之前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然而,到了约定的过户日期,余女士却迟迟不愿配合办理过户手续。唐女士翻阅合同发现,原来这套房子在交易时就已经设立了抵押权,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面对这一困境,唐女士在2022年6月选择起诉余女士,要求按合同继续履行过户手续。由于余女士的贷款尚未还清,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中国银行也列为第三人。
经银行调查,余女士在收到唐家的300万房款后,并未及时还清剩余的约160万贷款。更令人震惊的是,从2022年3月开始,余女士甚至停止了每月1万多元的贷款月供,断供长达5个月。2022年8月,中国银行因余女士的违约行为将其告上法庭。这是这套争议房产引发的第二起诉讼。
最终,法院以房屋存在银行抵押为由,驳回了唐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这意味着唐女士无法完成产权的过户。与此同时,银行胜诉后向法院申请拍卖这套由唐家居住的争议房屋。2023年,法院的执行裁定书贴到了唐女士家的门上,宣布这套房子将被“拍卖、变卖”。这对于唐女士的父母来说无疑是晴天霹雳,因为这套房子是他们唯一的住所,一旦被拍卖,他们将失去家园。面对这一困境,法院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等两位老人去世后再回收这套房子。可是,唐家仍然无法接受这一结果。
面对唐家的困境,余女士的态度却十分嚣张,甚至扬言:“有本事你们去报案,让我坐牢好了。”无奈之下,唐女士将余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产买卖合同,退还300万购房款。这是围绕这套房产的第三起诉讼。考虑到唐家人的特殊遭遇,中国银行也放宽了执行拍卖的期限。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唐女士的起诉案件,正在等待进一步的审理。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