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和网络暴力专项行动的相关部署要求,山东公安机关正集中力量打击和整治造谣诽谤、谩骂侮辱、侵犯隐私等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以营造一个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现公布十起典型案例以警示公众:
案例一:
李某等人网络暴力案
2023年12月,东营网民李某联合田某、赵某、郭某等6人,为取乐而对被害人陈某实施欺凌,包括拳打脚踢并拍摄视频。他们将恶意剪辑的视频配以侮辱性内容,上传至某网站。此举引发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转发,给陈某带来精神伤害,并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东营公安机关已对李某等6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
高某某网络暴力案
2024年1月,菏泽网民高某某出于报复目的,编造并散布关于某人的“生活作风不检点、男女关系混乱”等谣言,对其进行人身攻击,并在多个微信群中传播。此举引发大量网民围观,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甚至导致其产生轻生念头,给社会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
菏泽公安机关已对高某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三:
田某、王某等人网络暴力案
2024年1月,烟台网民田某、王某为博取眼球和获利,编造并传播关于“某单位多名工作人员聚众淫乱”的虚假信息。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刘某、路某进行恶意揣测和攻击,给被害人及其单位带来极大的伤害,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烟台公安机关已对田某、王某等4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四:
赵某某恶意传播个人信息案
2024年1月,济宁网民赵某某因与王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为泄愤,赵某某冒充女性将王某某的电话标注为“有约会对象的需求”并通过微信群大量传播。此举导致多人给王某某打电话要求约会,严重干扰了其正常生活和工作,给其带来巨大精神压力,并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济宁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赵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五:
杨某某恶意传播个人信息案
2024年2月,菏泽网民杨某某捡到他人手机后,因与失主发生矛盾,为泄愤,将失主女友的个人信息和隐私照片转发、传播给多人,给被害人带来巨大精神伤害,并干扰其正常生活。此举引发网民关注,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菏泽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杨某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六:
夏某编造谣言网络暴力案
2023年12月,烟台网民夏某为泄愤、吸引流量和博取关注,编造并发布关于“吃瓜不正当关系”的视频,诽谤苏某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意图抹黑他人形象。此举引发网民的广泛关注和传播,对苏某的精神造成极大伤害,严重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烟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夏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七:
李某编造谣言网络暴力案
2023年12月,烟台网民李某为泄愤和博取关注,编造并发布关于“王某是强奸犯、王某家属是卖淫的”的视频,并在直播间辱骂王某、公开其个人信息,给王某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此举引发网民的广泛关注和热议,严重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烟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李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八:
陈某编造谣言网络暴力案
2023年12月,菏泽网民陈某为帮助朋友出气,在某平台上捏造事实,称“只要有男的给王某买衣服,王某就去跟男的睡”,对王某进行侮辱和诽谤,给其带来严重的精神伤害。此举引发网民的关注,严重侵犯了王某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菏泽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九:
陈某、王某编造谣言网络暴力案
2023年12月,菏泽网民陈某、王某因债务纠纷等问题产生矛盾。为泄愤和博取关注,他们先后通过某视频平台多次发布配有“你是破鞋、公交车”“一家人都是卖的”等辱骂、侮辱对方及家人的视频。此举引发网民的关注,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菏泽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王某处以行政处罚。
案例十:
齐某某编造谣言实施网络暴力案
2023年12月,济宁网民齐某某因购买的动物饲料被某平台接单的两名运输司机偷盗(两名司机已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齐某某错误地认为其饲料失窃与公司高管尹某有关,出于泄愤的目的,编造并散布“公司高管尹某和员工偷盗”等谣言,对尹某进行侮辱和诽谤,给其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负面影响。这些不实信息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严重侵犯了尹某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济宁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齐某某进行了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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