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个案子,最大的重点在于,黑衣男子为啥会过去。
根据正当防卫最新法
“故意挑拨对方实施不法侵害,借机伤害对方的,一般不认定为正当防卫。”
也就是说,如果黑衣男子是故意过去激发矛盾,吃准了白衣男子会打他,提前兜里准备一把剪刀,然后掏出剪刀反杀,那正当防卫明显不成立。
如果黑衣男子是想过去讲和道歉,兜里的剪刀是吃烧烤剪小龙虾用的,不是提前准备好的,对方打他三拳,逼急了随手掏剪刀反击,也没想把对方杀死,只是为了脱困,那正当防卫有可能成立,但也是防卫过当。就是这样。
以前有判例的
某地的纪检官员,得罪了当地另一名领导,那名领导多次在公开场合扬言要“弄他”,所以他经常在身上揣两把菜刀防身,后面的事情不太能记得请了好像是那个领导真下手了,是用车撞他,他大腿受伤,对方下车之后还要打他,他掏出菜刀把对面砍跑了这个事情的关键在于,事先得知对方要伤害自己,或者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要伤害自己,自己提前在身上准备武器,然后在反击的过程中弄伤对方,不算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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