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博》昨日(6日)两则标题及一则报道错误指,咨询文件政府会立法禁止社交及影片平台“Facebook” “YouTube” 在港运作。《彭博》今日(7日)更新题目及在报道内文承认,早前一篇有关《基本法》第23条立法的报道存在错误。
《彭博》昨日的[文]两则标题及一则[章]报道错误指政府[来]会立法禁止社交[自]及影片平台“F[吃]acebook[瓜]” “YouTub[网]e” 在港运作。《彭[文]博》今日(7日[章])更新题目为“[来]香港官员称不会[自]禁制热门通讯应[吃]用程序”(Ho[瓜]ng Kong Says City Won’t Prohibi[网]t Popular[文] Messagi[章]ng Apps),并[来]在内文承认“彭[自]博社早前错误地[吃]报道港府正提议[瓜]有关禁令”(B[网]loomber[文]g earlier[章] erroneo[来]usly reporte[自]d the governm[吃]ent was proposi[瓜]ng such a ban.)
香港政府昨日([网]6日)发出声明[文],对《彭博》有[章]关错误报道表示[来]强烈不满,并予[自]以谴责。更严正[吃]声明,特区政府[瓜]并无建议禁止任[网]何社交媒体、影[文]片分享平台或串[章]流平台在香港运[来]作。政府指《彭[自]博》配以断章取[吃]义的标题,企图[瓜]误导国际社会和[网]特区市民以为特[文]区政府将会采纳[章]有关意见,认为[来]假新闻已影响其[自]可信性,及其在[吃]媒体界的公信力[瓜]。要求《彭博》[网]须确保往后有关[文]《基本法》23[章]条立法的报道公[来]正、持平,以免[自]任何读者受到进[吃]一步误导。
以上内容(www.s26.cn 吃瓜网)所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引用。
发表评论